| 关于开展年度“扬州市建筑节能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行业典范,鼓励技术创新,进一步推广建筑高效节能技术 、建筑节能行业示范工程,宣传建筑节能行业的先进经验,激励全行业向先进典范学习,扬州市建筑节能协会组织开展年度“扬州市建筑节能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事建筑节能全产业链的相关生产企业、研发机构、个人等。主要涵盖以下专业领域: □ 建筑保温隔热专业 □ 建筑遮阳与门窗幕墙专业 □ 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专业 □ 建筑节能服务专业 □ 地源热泵专业 □ 暖通空调专业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节能专业 □ 建筑节能规划设计专业 □ 建筑节能施工专业 □ 屋顶绿化节能专业 □ 其他节能 二、奖项设置 □ 年度建筑节能之星——突出贡献单位 □ 年度建筑节能之星——最具影响力企业 □ 年度建筑节能之星——最具影响力人物 □ 年度建筑节能行业十大应用技术 □ 年度建筑节能行业重点推广产品 三、申报条件 (一)突出贡献单位、最具影响力企业、最具影响力人物 责任感 1、参评单位(个人)热心节能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节能意识,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行业节能活动的开展。 2、参评单位(个人)长期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活动,在行业促进节能理念传播方面有所贡献。 3、参评单位(个人)的思想、言论、决策、行动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做出杰出贡献。 行动力 1、参评单位(个人)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措施,发展循环经济,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参评单位(个人)的经营成果或所研究的节能科技成果直接或间接推动了所属行业在节能领域的进步。 3、参评单位(个人)认真执行扬州市建筑节能协会工作规则。 影响力 1、参评单位(个人)节能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节能行业及公众具有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2、参评单位(个人)发展受到社会的尊敬,且有关能耗等节能指标需在各自行业中居于领先水平。  3、参评单位(个人)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二)十大应用技术、重点推广产品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2、获得科技成果鉴定、评审、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3、技术先进、成熟、适用性强,适合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 4、已制定企业生产技术标准、应用技术规范或技术指南等完整配套且指导性强的标准化应用技术文件; 5、已投入工程应用,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有很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6、申报单位必须是成果持有单位且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 7、没有与所申报技术和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要求 1、填写《 2014年度扬州市建筑节能之星评选活动参评申报表》(见附件); 2、提供相关材料,内容包括:1、企业简介;2、企业从事建筑节能工作的相关资质;3、年度主要突出业绩;4、企业获奖的相关材料等。 3、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报送至扬州市建筑节能协会办公室。电子文本格式登陆协会网站www.yzjzjn.com下载。 4、上年度建筑节能之星的申报在次年一季度进行 5、获得扬州市建筑节能之星单位和个人,作为申报国家和省建筑节能之星候选名单。 五、评选流程 1、申报办法; 1)企业自荐; 2)扬州市建筑节能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推荐; 2、评审程序。 1)初审:专业委员会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 2)现场核查:评委会现场核查小组对初审通过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意见;  3)审定:对核查通过的企业,经评委会评审后,报扬州市建筑节能协会会长会议审定; 4)发布: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扬州市建筑节能协会授牌并向社会发布。 3、要求 1)各专业委员会推荐优秀会员企业,每奖项推荐1-3个; 2)2014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