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第 204 号
为加强对我省“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以及对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快推进我省建设领域科技进步,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江苏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苏建科〔2002〕41号),我厅编制了《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第一批),现予公告。
附件: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第一批)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22日